[摘 要] 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特殊学校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康复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改进我国智力障碍儿童教育现状提出了意见。提出了对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康复一定要采取“医教结合,以教为主”的策略,要摒弃划地为牢、固步自封的狭隘的传统观点,使我国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康复真正与国际通行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模式接轨。
[关键词] 特殊学校; 智力障碍; 有效性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特殊学校数量得到了快速的增加,教师队伍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在不断地更新。尽管如此,目前在我国特殊教育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以培智学校为例,其教育理念陈旧、教育效果(主要是学生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不理想、知识运用的迁移能力不高等等。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培智学校教育仍以学科知识教育为主;二是仍以入学年龄编班教育;三是教师知识老化;四是特殊学校的诊断评估流于形式,个别化教育论为一种有名无实的宣传。以上问题长此下去,虽然不影响学校的存在,但客观上浪费了教育资源,耽误了学生的有效康复,更重要的是经过特殊学校“教育康复”的学生,毕业后并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负担,违背了我们特殊教育的初衷和社会的期望。
一、学校对智力障碍儿童缺乏分类
智力障碍儿童多为遗传、出生过程或出生后脑部受到伤害而造成的智力低下。关于智力障碍儿童的分类,美国达8种之多,而我国绝大部分特殊学校只以智力障碍一个定义,便将这些孩子全部装了进去,而不问其类型和今后康复的可能预期。且特殊学校将所有类型儿童不管其发展程度,均按入学时间分班,使用统一的教材,统一教学基本要求,这样的结果是,许多教师成了“高级看护”,只要保证孩子在学校不出事就行。而校长考核教师,只看教师上课是否符合教学规范,是否按导入、新内容教学、课堂练习、布置课后作业这几个环节进行,很少关注教学效果。究其原因,教学对象的残障程度不一,残障类型不一,发展程度也不尽一致,所以校长很难评价教师的真实水平。这看起来司空见惯的问题,实际上违背了教育教学的一条最基本的规律:因人施教的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了分类,明确指出了智力障碍儿童疾病等级的区分和发展预期,这是我们组织教学的依据。从该表中我们看到,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如果经过有效教育康复,智力水平只能达到<6岁的水平。而中度智力障碍儿童如果经过有效教育康复,智力水平只能达到<9岁的水平。这一量表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很明确的教育目标指数,同时,也给我们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内容指明了方向。仅以中度智力障碍儿童为例,通过《国际疾病分类》(ICD-10)我们看到,这些孩子成人后,发展的最好程度也只能达到小学低年级儿童的发展水平。按照教学的一般规律,在特殊学校学习的时段,这些孩子应当学习符合他们心智年龄发展的相应的相关内容,而不能以该孩子入学时的实际年龄来组织教学。可是,目前我国特殊学校的教学,普遍按孩子入学时间编班教学,而不管这个孩子的心智发展水平,使用统一教材。这样的教学,只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教师课照教,学生能否学进去另当别论,几年下来,孩子的社会适应性、知识积累的进步是微乎其微。二是教师强势管理,采取结构化的教学手段,强制学生按照一定的规范,机械地回答所学的知识,结果是孩子的迁移性受到很大的抑制,孩子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养成的习惯,回到家里和进入社会后无法应用。这样的例子,在我国许多特殊学校司空见惯。
二、教育诊断评估流于形式
据笔者所知,在一些知名特殊学校中,在孩子进校后,他们除了要医院的诊断外,还对孩子进行了目测评估(多数无评估档案)。至于孩子是什么疾病、这类疾病儿童有什么特点却一无所知。而一些新建学校,从校长到教师都不知道这些孩子进校后还要进行教育诊断评估,更不会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估了。在笔者接触过的特殊学校教师中,当问到:你们为什么不根据要求对每个学生进行个别评估,得到的回答几乎都是目前的“量表”很繁琐,不符合特殊学校教育诊断评估的实际。其实作为一个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最需要的是通过简易的诊断评估,就可以了解到这个孩子发展到了一个什么阶段,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就可以了,因为这样,教师就可以很快依据这个孩子的问题制定出个别教育计划。而依据目前特殊学校教师手中的量表,做一个学生需要很长的时间。作为一个班主任,要管理七、八个学生,如果等做完全班学生,这个学期就结束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再进行中期的阶段性评估。因此,目前对特殊学校提出的要进行教育诊断和评估,要求教师要对学生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育的目标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同时也说明,我们的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为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的测试量表是脱离实际的,是为做研究而设计的。
三、重申关于智力障碍儿童的定义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智力障碍学生教育的有效性,有必要重申关于智力障碍儿童的定义: (1)智力障碍儿童是智能明显低于平均发展水平,并伴有缺陷行为的儿童。(《特殊教育学》方俊明)(2)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3)智力障碍是一种落后,其特征是在智力功能以及适应性行为两个方面有显著限制,表现在概念、社会和实践性适应技能方面的落后;障碍发生在18岁以前。(美国智力障碍学会2002年, (第十版))
由上述定义,我们看到,智力障碍儿童主要问题是智力发展水平低下,同时伴有行为缺陷,进而导致在概念、社会和实践性适应技能方面的落后。
四、明确智力障碍儿童的类型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智力障碍学生教育的有效性,必须明确目前我国特殊学校中常见的智力障碍儿童的类型: (1)唐氏综合症(先天愚型)、脆性X综合征; (2)先天性颅脑畸形、先天性脑积水、小头畸形; (3)精神发育迟滞; (4)脑瘫; (5)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6)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7)广泛发育障碍; (8)多重障碍; (9)严重的触觉失调儿童。
五、制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为确保教育的有效性,必须明白该儿童的基本发展状况,并据此制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活动中的幼儿》([美]霍曼等著)一书指出,“要促进一个在智力和语言发展上比他的同龄人迟缓2年的4岁幼儿的发展,最好方法是提供适合正常的2岁幼儿的丰富的具体经验和伴随的语言。如果只是设法把适合于正常的4岁幼儿的行为缩小范围以后作为这个幼儿的行为目标的话,可能只会使得他得到有限的学习经验,无法迁移到其它技能上去,并且不能适合于幼儿的动机倾向性。”这是美国学者经过专门的研究提出的结论性观点,这一观点符合儿童发展的基本理论。我们说,特殊需要教育的儿童,首先是儿童,其次才是有特殊需要教育的儿童。既然他们是儿童,就必然遵循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这个规律,主要反映在心理发展规律方面(特殊需要教育儿童除一些因特殊疾病,如脑瘫、佝偻、侏儒症等造成生理发育迟缓外,大部分生理发育与正常儿童无大的区别)。这就要求我们要重新审视传统的不按儿童发展水平编班教学,而以入学时间编班教学的做法。人的认知是随着大脑神经系统发展的不断完善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智力障碍儿童多为脑神经内部的接点出了问题,而导致脑神经发育出现问题,因此,智力障碍儿童通常表现为精神发育低龄化,并由此产生出正常低龄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自我中心”倾向,具体表现在情绪行为、言语和语言、认知以及自制力、自控力、耐挫力和社会性差等方面有显著的问题。而对于低龄儿童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我国从事学前教育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有效的方法,同时对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硕的成果,这都是智力障碍儿童教育过程中可借鉴的地方。对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笔者认为,根本的目标是提高他们的社会化水平,这与学前教育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要提高智力障碍儿童教育的有效性,我们必须摒弃固步自封的教育模式,才能实现我们所提倡的“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值得欣慰的是,上海静安区南阳学校、河北邯郸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徐州泉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已经开始以儿童发展水平组织教学班形式的探索性教育。
六、儿童发展评价表
如何确定一个孩子的发展阶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必须使教师有一个便于快速测定的儿童发展评价表。智力障碍儿童首先是儿童,其次才是智力发展障碍的儿童。既然他们是儿童,就必须具备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那么我们的教育就必须制定出一套符合他们智力发展水平的教学内容,或者引用正常幼儿教育使用的教材内容。这就和前面霍曼提出的理论可以一致起来。当然,这必然与发展评价有紧密关系。为此,我在参照国外内儿童发展量表的基础上,取我国0—6岁儿童发展的一些关键性指标,制定了一个“儿童发展评价表”。这个评价表经特殊学校老师和一些康复机构试用,老师完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现孩子处于一个什么年龄发展阶段和这个孩子主要存在什么问题,这样就可以为教师制定不同阶段智力发展障碍儿童的教学计划、制定某一个儿童的个别教育计划奠定了基础(有需要该评价表的老师,可以与作者联系)。
七、借鉴一般儿童的认识发展特点
根据一般儿童的认知发展特点,年龄越低,认知的距离越近。这告诉我们,儿童的认知是随着其心理年龄的增长,逐步向外拓展。一些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经常问,按发展程度分班教学教什么,实际上,目前幼儿教育的内容就是按其发展水平来设置的,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当然,有些特殊儿童可能接受能力好一点,有些慢一点,但是按发展水平组织教学,可以使一些特殊儿童逐步的升入高一班级,而一些因疾病原因造成发展水平进展缓慢的,可以继续在原班级就读。但是无论是发展水平高低的学生,我们特殊学校的教育一定要关注这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迁移性的好坏,因为特殊学校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这些儿童的社会性的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医疗水平也得以快速提升。但是,近年来我国的智力障碍儿童的数量却呈快速增长的态势。面对大量的智力障碍儿童的出现,人类除了采用医学治疗的手段,就是采取特殊教育的手段来帮助这些孩子,解除因为这些孩子的出现而使家庭产生的窘境。因此,对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康复一定要采取“医教结合,以教为主”的策略,要摒弃划地为牢、固步自封的狭隘的传统观点,使我国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康复真正与国际通行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模式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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